鬼。 发表于 2008-1-27 15:07:04

交流版版规更改最新公告

关于交流版块版规更改的最新公告:很多论坛的朋友对于交流版规定 回复字数少于 5 字按灌水论的 版规很不理解。也觉的很不妥当 (因为有些帖的确不需要回复太多的内容)。所以版主经过请示老大 , 现将版规 回复字数少于 5 字按灌水论 这一条去掉。特发次通知。

      另外对于这次抓灌水活动中因 回复字数少于 5 字按灌水论 而被抓的朋友们全部无罪释放 ,并且将所扣除的金币全部补回并额外 +10 作为补偿。

      还有对于那些热心帮助交流版抓 灌水 的朋友们做出感谢 , 因为你们所抓的有些是 无罪的人(你们的努力可能白费)。所以作为感谢将为每人奖励 金币 +20 谢谢你们的付出。

      最后是我对大家的道歉: 由于我的工作失误而对大家带来的问题,在此我表示深深的歉意(特别是 香菲儿 漫漫 ax99Xq爺 高加索) , 希望大家可以谅解$01$ 并继续支持浪漫部落,继续支持交流版块。

LM_Jozzy 发表于 2008-1-27 16:18:14

$020$ $020$
我可没犯规。。

浪漫的石頭 发表于 2008-1-27 16:29:52

Xq爺 发表于 2008-1-27 16:57:56

米事!~我原谅你咯!~哈哈!~

萧雨 发表于 2008-1-27 17:51:49

我支持你

我没道理不支持你

香菲儿 发表于 2008-1-27 18:19:59

呵呵,孺子可教


还我钱

501 发表于 2008-1-27 20:52:28

:tk_12支持新规定

kxiaomimi 发表于 2008-1-27 20:56:39

浪漫.G.懒蛋 发表于 2008-1-27 21:12:06

呵呵~如果不封号~
必要的惩罚是可以接受的~

loverlinlin 发表于 2008-1-27 22:27:24

hehe,不错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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